山东省济南市某检察院便携式审讯系统案例
2023-05-10(1738)次浏览
同步录音录像的重要作用: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在犯罪调查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的重要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一、有利于办案人员转变观念,提高依法办案的调查水平。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办案人员的讯问能力、调查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完整地记录下来,甚至有可被作为证据在庭审中播放。讯问结束后通过对每一次讯问案例的回顾,及时总结,也可以不断提高办案人员讯问和调查水平。
二、有利于有效收集并固定言词证据,提高诉讼效率。同步录音录像可真实完整地记录讯问过程,有效防止被调查人翻供现象的发生。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后,被调查人就会对此有所考虑,因此所作的供述更加客观真实,且顾及到翻供带来的不利后果,轻易不敢翻供。即使被调查人翻供,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也能够充分并客观地再现调查人员讯问的原貌,在庭审的时候,也有利于法官判断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弥补了书面记录无法反映讯问过程的不足。同步录音录像可保证重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稳定性。对于重要证人的询问或者谈话也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这可以很好地固定证人证言,提高证据的证明力。尤其是一些对案件重要事实有直接证明作用以及在案发地无固定住所的证人,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可很好地弥补因其可能无法当庭作证产生的不足。
三、有利于强化对讯问活动的监督制约,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在对讯问的全过程实施同步录音录像,真实地记录了双方活动的完整过程,保证办案人员依法、文明办案,而且也充分保障了被调查人合法的权利。
四、有利于对办案人员实施有效保护。对讯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调查终结后需要将录音录像资料随案移送至公诉部门及人民法院,在此期间,可能会有个别的被调查人以受到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为由试图推翻其原来有罪供述,同时对我们的办案人员进行恶意投诉或不当指控,可是我们现在有同步录音录像,这就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从而有效地保护办案人员。